遗失物的相关法律规定都有哪些?
发布时间:2022/5/14 19:46:42
债掌门法律网小编收集整理:
遗失物的拾得⼈应当及时通知权利⼈领取,或者送交有关部门。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,知道权利⼈,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;不知道的,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。拾得⼈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之前,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,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。
因故意或者重⼤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、灭失的,应当承担民事责任。
权利⼈领取遗失物时,应当向拾得⼈或者有关部门⽀付保管遗失物等⽀出的必要费⽤。权利⼈悬赏寻找遗失物的,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⾏义务。
拾得⼈侵占遗失物的,⽆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⽀出的费⽤,也⽆权请求权利⼈按照承诺履⾏义务。
遗失物⾃发布招领公告之⽇起⼀年内⽆⼈认领的,归国家所有。
法条依据:
《民法典》:
第三百⼀⼗四条 【拾得遗失物的返还】拾得遗失物,应当返还权利⼈。拾得⼈应当及时通知权利⼈领取,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。
第三百⼀⼗⼋条 【公告期满⽆⼈认领的遗失物归属】遗失物⾃发布招领公告之⽇起⼀年内⽆⼈认领的,归国家所有。